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破坏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阻碍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言行。根据中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
(1)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3)以暴力、威胁v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4)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害人民法院调査取证;
(5)以隐瞒存款和其他财产等方法推拖、拒绝履行义务;
(6)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査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律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