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能申请临时管控措施。
1、临控措施就是指对被执行采取临时的控制措施,可以是
限制人身自由,也可以是控制动产的移动等等。
2、临时管控这种措施针对被执行人实行临控措施对动态管理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具有重大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临控措施是挺复杂的事情申请执行人要想得到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的批准也挺难的,但尽量努力沟通还是可以的。
行动建议:
1、通常人民法院要向公安机关提交一份协查函,将协助查控函、拘留决定书、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文书,移交给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接受后,就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查控预警对象。
2、因为,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是全网铺开的,当被查控对象发生预警后,预警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会及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然后通知报控地的人民法院及时去将人带回来。一般要求人民法院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到相关公安机关办理人员移交手续,因为考虑到人身自由限制24小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