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是可以当工作经历证明的,劳动者与用人单答位
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以前在该公司上过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