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以上条款:可以发现,如果你们单位没有购买生育保险,则应该按正常发放工资时间发放,
如果购买了生育保险,则需要去社保局办理,一般产假
工资发放时间是要等到你产假修完后1个月左右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