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房抵贷的条件就可以。
"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住房、商住两用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房抵贷的申请条件:
1、借款人年龄在18-60岁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与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配偶符合我行规定的信用记录条件;
3、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
4、贷款用于消费的,信用评分在580分(含)以上,贷款用于经营的,信用评分在465分(含)以上;
5、收入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6、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7、在农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城市
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二次抵押不需要第一抵押权人同意,但对第二个抵押权人要尽到告知义务。但在实际的抵押过程中,如果第一次的抵押合同约定再抵押时需要经过第一抵押权人同意的,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去遵守。同时,必须对第二抵押权人告知已经进行的抵押贷款,否则,抵押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贷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