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
寻衅滋事罪和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
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
免予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