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如果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以违法行为论处,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对于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就你问的情况,目前应该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了; 二、刑事拘留没有一般拘留多少天的说法。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日,但该期限届满和释放并没直接的联系。因为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届满后并不都是可以出来,而是可能会转逮捕,一旦逮捕,就会一直羁押下去。只有没逮捕,才会释放,从这个角度上讲,刑事拘留后、逮捕前是委托辩护律师的最佳时机。
寻衅滋事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以拘留。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 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二是聚众淫乱罪; 三是聚众斗殴罪; 四是寻衅滋事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