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具备法律效力。为了避免风险,购房人可以申请公证,但公证不是必经程序。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只有下列几类事项才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
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
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
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
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
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在权属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房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只有合法的、真实的才能给予公证。公证可以使买卖方放心,提高相互信任,另外,一旦出现纠纷,公证书具备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