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的决定》对退休金新政策做出了规定:
一种是《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简单来说,就是和之前的退休金一样计算,起伏不大。主要是因为他们此前已经工作了那么多年,如果
补缴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太大,如果按照未缴费处理,那么对其多年的劳动有失公允,所以通过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实现平稳过渡。
另一种是《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简单来说公务员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我怀疑不会有吧),继续缴费,缴够15年就可以领退休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