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你家庭购买房产,产权属于两人共有,不管是登记了两人还是其中一人,都是如此!你说离异之前去办理去掉一人名字手续,那这房子在
婚姻存续期间还是两人共有啊!没啥意义!而且~~你这房子没有还清贷款,房管部门不会受理你们的去掉名字手续!你把这房产的分割写在离异协议中是可以的,但是只要你这协议不是法院判决或是经过公证,没有啥法律效力,对方随时可以终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