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便利性使其越来越受到人们喜爱,在特殊时期,还可以利用信用卡解决一下手头紧张。但是
信用卡透支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尤其是恶意透支。那么
信用卡恶意透支会怎么处罚呢,下面本律师为你介绍。
一、恶意透支是指:
1、持卡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透支欠款本金达到1万元以上,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2、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通过各种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3、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二、
1、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100万元以上为“
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将可以从轻处理或者
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上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