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在补办时需要带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4.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离婚证丢失,民政局进行补办的办理程序:
1、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证丢失去民政局补办,是否需要两人都到场
不需要,离婚证丢失补办与补办证不同的是,补离婚证并不需要当事双方全部到场,谁把离婚证丢失谁来补就行。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