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批准
逮捕后取保候审,只有
不构成犯罪的或符合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法定不批捕的当事人会没事;对于证据存疑不批捕或没有羁押必要不批捕的,是否没事,则看案件的走向(有可能重新呈捕也可能直接移送
检察院审查起诉)。
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