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
①工作时间;
②工作场所;
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
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
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
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员工下班以后加班或者避开高峰时段之后再回家等情形,属于合理的时间。
员工从工作地往返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下班途中到菜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路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属于以下情形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在招聘(面试)考核期间未办理入职手续受到的事故伤害;
(五)职工打架斗殴引起的伤害;
(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交通事故的伤害;
(七)其他不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的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