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婚前财产约定不是必须公证的,如果双方拟好约定,自己签字盖章不去公证处,此约定仍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
所谓公证,是指由公证处依法对行为或事实的合法性、真实性加以证明。如果夫妻婚前财产约定经过公证的,就可以说明该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但并不是说明没有经过公证的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就
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只要双方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协议双方自愿签订,并由双方亲自签名进行确认的,该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