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
土地使用权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些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只发“房产证”,比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有些地方则坚持分别发放,比如山东,还有南京等地。
针对没有“土地证”,开发商是否有可能拿土地抵押的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运生律师表示,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但在实践中,土地和房屋一旦已经转让,就不再具有拿房屋作抵押的条件,否则就是开发商骗贷。银行对此审核非常严格,更不能因此冻结业主的房产。所以,购房者的这种担忧基本没有必要,目前没拿到“土地证”一般情况不会影响购房者的所有权,因为根据相关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