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诉讼费由败诉方出缴,但是由原告在起诉时先行垫付,但在起诉书中是必须明确地写清楚诉讼费的出缴者是谁;如果原告胜诉就会取回垫付的诉讼费。
5、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风险提示:
借贷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
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
2、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3、债务人的举证责任。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