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民事诉讼中,所涉及的起诉费和鉴定费,应该由原告预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谁举证谁承担。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由此可见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承担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担。也就是说谁对待证明事实负有证明义务,谁就承担有关鉴定费、评估费。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对有关伤残等级、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文书真实性、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的专业性鉴定,并可以会涉及到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问题。这中间会发生一系列费用,比如鉴定费,鉴定人出庭作证费。这些费用应当由谁承担,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应当一律由败诉方承担,实际上并非如此。《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由此可见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承担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担。也就是说谁对待证明事实负有证明义务,谁就承担有关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这项费用应当由被诉方承担。但是在人身损害等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可以在伤残鉴定确定后变更诉讼请求,在变更诉讼请求时可以把鉴定费变更到新的诉讼请求中去,而有关伤残鉴定等事项的鉴定费用又属于由于人身损害导致的间接损失,往往这样的鉴定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是需要注意这样的鉴定费是支持在诉讼请求之中的,而不是在处理诉讼费时进行的分配。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鉴定费的承担问题由谁承担的全部回答。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民事诉讼鉴定费的承担问题,采取的是谁举证谁承担的办法。也就是说,鉴定费的承担不一定是由被告承担,而是在诉讼过程中,看谁有举证的义务,如果一方举证,那就由他承担。
诉讼费用只是预交而已,是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必须交纳的费用。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你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不过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a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b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c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d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9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1,651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