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工资赔偿标准如下所示: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7-30天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0天以上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个月—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备注已享受“
意外伤害险”或“工伤保险”的公司不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期间工资及待遇如表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1、已参加“意外伤害险”的员工以意外伤害险索赔条例及额度为准,根据其相关规定医疗费用由相应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2、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以当地《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准,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按当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社保机构支付。
3、暂时没有享受“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待遇的员工,补偿标准如下:
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1-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7天—30天不计,或承担1-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0天-60天不计,或承担1-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40%的基本工资
60天以上不计,或承担1-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不计,并
解除劳动关系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不计,或承担1-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6个月不计,或承担1-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不计,或承担1-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