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第一,医疗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第三,
停工留薪期工资。第四,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五,伤残津贴。第六,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第七,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