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分为普通程序限和简易程序,两者的适用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等方面确定的。简易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说审理的较快,可以在短时间内确定案件的结果,因此还是比较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可以节省诉讼的时间,尽快确定结果。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如下所述。
一、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取证,就能够查明案件事实。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在以延长三个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