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
1.承包人未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
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
3.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过错进行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
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