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分公司需要注册。不管在本地还是外地
设立分公司,都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否则将受到工商局的相应处罚。
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在总公司作出设立分公司的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
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