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招商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乙方:戴德梁行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依法拥有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物业(“该物业”),现甲方拟委托乙方为该物业提供招商代理服务,即寻找合适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承租该物业或其单元,乙方愿接受该委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有关委托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该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
2)坐落位置:
3)本合同下非独家招商面积(委托面积):
4)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日期: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就本次招商代理事宜委托乙方为非独家招商代理,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非独家招商面积,即委托面积范围内增加其他招商代理,而无需事先获得乙方同意。
三、委托期限
本代理合同委托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止。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招商需要申请甲方提供该物业相关数据及资料,如:物业产权证据、物业各项有关资料、建筑平面图等,以及所需的各类法律档案,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文(证)件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甲方保证遵守中国政府所制定的出租物业的法律、法规,在租赁该物业或其单元时,已取得当地政府批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产权证明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3)甲方保证在乙方介绍的客户进入到实质性谈判阶段时,根据客户要求提交拥有该物业或该物业有关单元的完整的产权所有权文件。如该物业或有关单元的所有权有所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将以附件一《客户确认书》的形式,将通过乙方介绍的客户名单在甲方处进行登记备案,甲方必须书面授权委托一名甲方工作人员直接与乙方联系,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代理人)代表甲方在《客户确认书》上签字认可,以证明《客户确认书》中之客户为乙方所推荐且已取得甲方的出租意向。甲方需于收到《客户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或盖章并返还给乙方,逾期视为甲方认可《客户确认书》中登记的客户归属于乙方且已取得甲方的出租意向。
5)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保证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方式(包括委托其他代理)就委托面积范围内的物业租赁事宜,与乙方所介绍客户联系或试图不通过乙方与该等客户直接或间接签署租赁协议。无论因何种原因或用何种方式,只要甲方与乙方客户达成租赁协议,甲方均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乙方代理费。
6)如果乙方在甲方同意下,介绍客户租赁委托面积之外的物业单元,则相关代理费的收取仍按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标准和支付方式执行。
7)甲方承担第三方有关市场调查,广告、推广和楼书制作等一系列有关费用。上述相关费用经双方协商及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予以支付。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遵守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得在本合同期内利用甲方名义从事与该物业租赁工作无关的业务。乙方所受委托权仅限于完成本合同委托范围内的相关活动,包括:
a)向甲方介绍适合的客户;
b)陪同客户实地考察该物业,与客户进行租赁条件的洽谈,促成租赁该物业或其单元;
c)协助甲方与客户完成正式租赁协议的签订。
2)乙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该物业租赁代理工作,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意向性客户做出任何承诺,不得向客户书面或口头提供与甲方提供资料不符、不实、夸大的资料,也不得向客户做出任何虚假承诺。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对涉及物业租赁且已经甲方确认的任何法律文件,做任何形式上或实质上的修改、变更。
3)乙方须按照经甲方确认的租赁条件进行代理工作,特殊条件或变更条件必须经甲方批准后,以甲方代理人的签字确认为准。
4)乙方在推荐相关客户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书面确认,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5)租赁协议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乙方无权以自己或以甲方名义签署任何租赁协议。
6)如乙方与第三方代理中介就客户归属产生任何争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客户出具的有效
授权委托书或其它能够证明乙方代理资格的类似文件,作为客户归属乙方的最终证据。
六、代理费
1)如由乙方推荐的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为相等于出租物业月租金1.0倍的金额。
2)付款时间:甲方在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并收到客户按协议规定交纳之租赁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付款方式:甲方应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之代理费税收发票。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户号:
4)若客户无故拒绝履行已签订之租赁协议,导致租赁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但如甲方没收客户已缴付之租赁保证金的,甲方应按实际没收租赁保证金的半数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如甲方无故拒绝履行已签订之租赁协议,导致租赁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则无论甲方是否退还客户已缴付之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需为此交易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
七、通知和送达
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电子邮件通知时,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用书面通知对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解除后12个月内,如甲方与乙方在协议期内所介绍客户签署正式租赁协议,则尽管本合同已到期、终止或解除,甲方仍按照此代理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期限内和到期、终止或解除后12个月内,甲方不得聘用乙方员工,否则应按该员工在乙方受雇期间最后12个月的工资总额的2倍向乙方
支付赔偿金。
一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十一、本合约一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于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其附录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客户确认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戴德梁行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现乙方介绍如下客户租赁甲方物业:
客户名称
业态类型
意向楼层
意向面积
二、甲方确认上述客户为乙方介绍。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租赁协议后,应按出租物业月租金1.0倍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在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并收到客户按协议规定交纳之租赁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本确认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代表签署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