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可以抵押借款。有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
二次抵押贷款。
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
1、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
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2、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
4、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
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
5、银行取得《土地
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6、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
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