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公司逃避公司债务可以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
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
公司的股东(包括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
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是对法人人格独立制的有益补充和完善,两者共同构成法人制度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实际上是对已经丧失独立人格特性的法人状态的一种揭示和确认,而不是对健全的公司法人的直接否定。
所以,该法理所体现的是一种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精神,即法律将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作为一般原则而坚持,以确保股东不对
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并充分利用公司独立人格的一切优势,但也决不容忍股东为谋求非法或
不正当利益而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