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
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