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然后在去办理出租屋编码卡时应带上该责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方需提交资料:
①已办理好的房产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若为抵押中,需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给房管科;
③房产若有共有人,需提交共有人的
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
④港澳民的,需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提交复印件。
2.承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对于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深圳市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不是同一个街道办的要带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者计生服务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
权利和义务,并向
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