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问的是
十级伤残赔偿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如果你是问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治疗、休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应该是按你原福利待遇发放。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021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