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是不是行政复议后才能
申请行政诉讼?的解答。
1、行政诉讼不一定要经过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不通过行政复议而直接
提起行政诉讼。例如:某工商局以张某的企业违反行政管理条例为由吊销其营业执照,后经查实并无违规行为,对于在
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的损失,张某有三种途径实施救济:
1、向该工商局请求赔偿,如果对于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可以像工商局上级主管机关
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张某可以直接向工商局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同时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对
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但是对于有些行政纠纷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包括:
1、国家行为;
2、刑事司法行为;
3、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4、抽象行政行为
5、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6、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7法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例如国务院的复议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8、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
9、行政调解行为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对行政行为给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造成损害而进行的救济方式,就两者的结果来看都可以达到救济的效果。不同的是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诉讼,诉讼结果不服就不能复议了,只能通过上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