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①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
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③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①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②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③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
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
承担民事责任。
5、内部责任分清
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