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费:
建行规定,新建商品房的
个人住房贷款不需支付评估费,利用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要支付评估费。一般安居房和按房改政策出售的房屋不需支付评估费,如果按要求必须评估,则其费用按500元计收。
用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评估费收取标准为:20(含)万元以下的收1500元,20-50(含)万元的收2021元,50万元以上的收3500元,
经济适用住房评估费为500元。工行要求:普通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认可其销售价格,不需评估,二手房、高档公寓、别墅需要评估。农行二手房的评估费按4‰收取。
抵押登记费:
需办理抵押登记的贷款,抵押登记部门(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科)将收取抵押登记费每平方米0.30元(建筑面积)。
保险费:
在
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采用抵押担保加购房综合保险的,必须购买房屋财产险和人身险,人身险视年龄、贷款额不同而定,房屋财产保险费=保险金额×0.8‰(钢筋混凝土结构)×保险期限。在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中,以抵押方式申贷的,需购买房屋财产险。
公证费:
二手房贷款需公证,每件200元左右。
律师费:
除质押方式外,申请商业性贷款必须经过律师进行资信审查,并由律师事务所出示
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按申请贷款额的3‰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法律服务费,每单最低额度为100元;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需支付律师费;如果属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不收,商业贷款部分收。
当然,不同城市不同时期的房贷费用可能有变化,请大家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