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之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首先,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
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等级)一共分为10级,最轻是10级,最重是1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