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解除合同有法定事由,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
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
约定解除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的情形,不能口头解除合同之外,其余是可以口头解除合同的。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