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继承流程如下:
1、派出所开证明,继承人需要前往被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为其办理注销户籍及死亡证明手续。
2、
公证处公证,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户口本。
3、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
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前往区或市级的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
4、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在房地产交易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
登记申请书》,并递交
房屋产权证、集成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相关材料。
5、由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立案受理,并合发回执,待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