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支
仲裁委员会不给不受理通知单,的,职工可以直接
向法院起诉。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职工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应该向法院提交已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但
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