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民政部门收养子女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2.09.19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展开更多

针对民政部门收养子女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在民政局社会福利部门。程序: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7

在收房之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那么首先应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收养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