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擦伤留疤的,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超出保险公司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而具体赔偿数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