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的是
房屋所有权登记生效制度,未经产权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是无效的。因此你必须到房管局办理相应过户手续,否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对
拆迁安置房屋
办理房产证,
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是有规定的。
办理拆迁安置房要求
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人、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回迁证的被拆迁人必须是同一人,否则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要变更姓名只能先办出安置房的房产证,然后再进行过户,和普通的
二手房过户是一样的,要承担相应税费。过户选择赠与、买卖方式税费是相当高的,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过户,按照分家析产的方式办理费用很低。
所以,不能轻信“可以更名”的承诺,未经产权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过户,是无效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产生纠纷,房屋仍然归原房主所有,一般来说法院也只能判令其归还相应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