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仲裁驳回裁决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2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有问题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以上是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展开更多

针对仲裁驳回裁决的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若当事人对于驳回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该事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以进行救济。根据我...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6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重新订立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同时,如果符合法定条...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涉外仲裁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