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指:在婚姻续存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续存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应该取得或者实际所得的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金,
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