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定
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并不会因为贵公司是外资企业而不同。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转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
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贵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可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契税
四、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贵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五、土地使用税:根据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注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1、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
征收营业税,否则按转让收入全额计征);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
3、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以增值额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土地使用有关的税金等。
5、个人转让房屋计征
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有关公式计算,按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
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根据财税[2006]162号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