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改制存在的问题确实有很多不足,我有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国有、集体资产监督机制,建立统一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完善和规范企业改制立法。
对于改制企业中国有、集体的资产统一管理,严格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集体的资产流失。由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市场运作,增加产权交易市场透明度,最大限度的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流失,实现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减负增收的目标,确保企业改制的良性循环,维护国家、集体和广大职工的利益。
应当通过立法的完善,使企业(包括非国有企业)改制获得完善、清晰法律制度,规范政府的行为,淡化政府在企业改制中的行政管理色彩,使其充分发挥监督、协调职能,担当反垄断控制和依法指导改制、提供政策法规、优惠政策、妥善安置下岗职工等服务型的角色,为企业改制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同时依法加强对改制企业监督,用法律手段规范改制企业的行为,保护好工人的利益,使改制企业这颗流星走向法制轨道上来。
(二)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国有股未经批准禁止出售。国有资产的出售国家有明文规定,必须经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进行出卖。但现实中,有很多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出售是未经批准进行的,出售的程序严重违法。对于此类违法,应建议有关部门对此予以撤销,按照法律程序,重新出售。
(三)明确责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加强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改制中纠纷的出现,对产权评估、拍卖、交易公告严格制度化。对于中介机构在评估报告中弄虚作假、隐瞒或遗漏债务的,要追究其责任。在产权交易中,应借鉴破产法中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损害
债权人利益的现象发生。在改制中,依法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应征得
债权人同意,避免产权交易中的纠纷,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严格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设立专门的机构或企业,用以降低企业的责任风险。
担保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为保证改制是当前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改制工作已全面展开,大部分改制后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趋向正常化、规范化。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改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完善和规范的问题,下面对企业改制存在的问题作些探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避免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