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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物能偿还贷款担保人吗

更新时间:2022.08.19

1、一般担保人都有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不还款时要由担保人来偿还的。 2、签定的协议最好在银行贷款专员的监督下完成,这样银行也无权再问你女朋友来还款的。 3、贷款的10年内你女朋友是可以贷款的。前提最好担保过的人没有逃款。 4、当地人担保有保障,至少当地人在当地有房产之类的。外地的虽然也有,不过流程麻烦 5、做担保人,能不揽到自身上的责任最好不要揽过来。有事情就很麻烦。 个人建议不要给你同事做担保。就说你女朋友不同意。又不是关系很好的亲戚。没必要给他做担保的。这就为大家解答了房屋贷款担保人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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