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提供证据等。
1、提起诉讼。就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准备答辩和请求。
3、提证据保全程序。就是对于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若日后有灭失、湮没或难于使用之虞时,一方当事人可在起诉前或起诉后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全。
4、提供诉讼证据。
5、进行保全措施。
6、进行案件审理,按照选择的
管辖的法院,确定具体的审理和答辩。
7、裁判和上诉。在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之后,要是有不服的,那么就可以及时去上诉了。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