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更新时间:2022.10.14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一种玩忽职守行为。为了体现严厉打击这类犯罪行为,本条将这种行为从玩忽职守罪中单独列出来,规定了新的罪名。
展开更多

针对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玩忽职守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是: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1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有以下三个区别,分别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刑法在第397条规定一般玩忽职守罪的同时,又在本章的其他条文中将一些由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