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只有男女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即为撤销权的行使,这个时效为一年。对于你们的情况,这个
诉讼时效已过,是实现撤销协议的权利。
二、其实你的问题有点复杂,涉及到理论性知识比较强。我就简单就个人观点论述下吧,有些观点(例如物上请求的权的时效)在法学理论里都还存在争议的,我也不敢乱做定论,就从债权方面谈吧。
首先,如果你们的协议有效,那么你就负有转让房产的义务(因为要用来支付女儿抚养费)。
其次,如果你不肯转让房产,即违约,需要承担是违约责任,而这个责任是:你要么履行协议转让房屋的义务,要么是支付女方同等的对价。
最后,在你拒绝履行协议的义务时,女方有债权的请求权,而这个时效适用民法的一般时效
,2年。而女方这个请求权是否过时效,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三、个人认为房产登记的是你名字,你获得绝对的权利,要保住住房可以,但需要支付女方同等的对价,否则女方起诉,在请求权没过时效的情况下,胜诉后,房产存在被强行执行的可能。
四、店面,在离婚后登记为女方的名字,就属于女方的财产,除非你能证明共买的事实,例如买卖合同,发票等,都可以作为证明你出资的证据。
上诉就是离婚协议
有诉讼时效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