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定住改商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规定,“在拆迁公告公布前近二年以上在经营的,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证件,并能按时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也有地方表述为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
三、参照商业用房估价,并且根据是否沿街标准有所不同参照商业用房估价的前提一般相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经营、持续纳税一定时间。对沿街的住改商房屋,其估价是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和住宅用房性质权重的拆迁评估价格之和作为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价格。对非沿街的住改非房屋,其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采用住宅评估价加营业补助的方法确定,营业补助的标准根据不同经营年限确定。
四、一定时间之后的住改商完全按照住宅性质进行补偿规定对住改商房屋的拆迁,根据其合法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对正在经营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操作上则根据住改非的时间在住房评估价值的标准上上浮,但此前提必须是在2021之前住改商。此时间点之后除临道路第一层的之外的住改商房屋则一律按照住房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五、采用混合标准
(一)临街底层住改非
房屋被拆迁人实际作为门市经营的面积,参照同地段门市评估价格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