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集中入矫教育。借鉴监狱入监队的方法进行教育管理,使新入矫的矫正人员“知规矩、明事理”,强化了
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主动性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司法所顺利开展常规教育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开展“重点人员”定期训诫。对一些不服从管理、有再犯罪倾向的重点人员,每月组织进行1-3天的集中封闭式教育,并组建了一支由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退休干部、律师组成的“社区矫正专家教育团”。三是组织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以公益性劳动为主,委托社区指定服务项目为辅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方式,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