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领取此表格后,一式两份或多份,要求字迹填写工整,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要与原件核对无误后,报送发证机关备查。
三、表二中其它资料主要指各项规费或基金交纳后的费用联系单及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1份;
2、项目核准手续(发改委办理)、环评审批文件(环保局办理);
3、建筑工程用地批准通知书或
土地使用证(国土局办理);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办理);
5、施工、监理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核准手续)和经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图审中介机构出具)和备案单(市建委勘察设计科办理)。